车位招租不能总为企业着想

来源:太原晚报 2018-11-27 07:55:30


本报评论员 宋鹏伟

11月24日晚,针对近日“湖南邵阳隆回县1805个停泊车位招租价格100元/年/个”一事,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王觉民表示,邵阳一个停车泊位招租价格是200元一年,但是负责运营的物业管理公司存在勉强维持的问题。出于隆回县城的现实情况考虑,最后确定了目前的招租价格。此前,有网友认为,100元/年/个的招租费用较低,按照“超出30分钟每小时5元”的停车收费标准,中标企业很可能从中获得暴利。(澎湃新闻11月26日)

当地网友计算到:按照隆回县规定的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,假设一个停车泊位每天平均2小时收费,一天就是10元。这就意味着,中标企业以每天不足3毛钱的成本,可创造每天10元的利润,暴利达33倍之多。这么算,也许有些武断了,毕竟有些位置偏僻的车位可能连续几天都没有车停放,总体一平衡,这个价格也未必低得离谱。

可见,问题不在于招标价的高低,而在于通过什么制定了这个价格,是否合理?是否存在利益输送?首先,之所以给车位招标,招标公告的解释是“为切实缓解县城停车难问题”,这说明经营停车位的生意不会太差;其次,多达十家的投标企业,报价都是清一色的“100元/个/年”,实在令人困惑,最终胜出的企业,靠的也不是报价高,而是“评分”最高。评分的依据是哪些,当地没有回应;再次,当地有关部门丝毫不避讳是自己根据实际情况“确定了目前的招租价格”,既然走招标程序,为什么要自己确定价格,而不是交给市场?

显然,问题就在于当地有关部门太贴心了,生怕投标企业赔钱,于是制定了一个他们认为合理的价格。事实上,应当通过机动车保有量、居民收入情况、车位地理位置等因素科学测算,才能得出靠谱的价格。而不是想当然地认为比地级市少一半就是合理。进一步说,市场竞争就存在赔钱可能,这都是自负盈亏的企业该考虑的事儿,根本不劳政府费心——人家就是看好未来,愿意先赔两年钱不可以?怎么还不允许更高的报价呢?

政府该考虑的,其实是在引入收费泊车的制度后,如何在缓解停车难与车主负担之间找到平衡。5元/小时的停车费标准,对于一个县城来说是否太高了,是否也该在邵阳市的价格上打个对折,很遗憾没有听到有关部门的解释。于此,该操的心不操,不该操心的地方又太过为企业着想,这恐怕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。

责编:俞涛


图片聚焦


天鹅又来清徐做客
戏曲进校园
赏菊
邀你游晋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