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管“车辆噪音”让城市更安宁

来源:太原晚报 2018-12-05 07:04:34


钱夙伟

12月2日,上海首例机动车噪音污染违法被查获,一辆改装的雅马哈摩托车因噪音高达117分贝被警方查处。此前,上海市发布全国首个机动车噪音污染治理办法。(《北京青年报》12月4日)

道路噪音污染一直是市民投诉的热点问题之一。近一年时间内,上海市民热线12345接到该类问题的投诉内容多达11178条。专家表示,长期暴露在高噪音环境中可能会造成耳聋。然而记者调查发现,一些车主为追求发动机声音,竟刻意改装排气管以增大音量。

也因此,上海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噪音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》,12月1日起,禁止噪音超过80分贝的九座以下客车在本市道路(高速公路除外)行驶;每天21时至次日7时禁止噪音超过80分贝的摩托车在本市道路行驶。驾驶超过噪音分贝机动车在道路通行的,由公安机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规定,处200元罚款,记3分。擅自加装涡轮,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的,由公安机关根据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的有关规定,处500元罚款,并责令恢复机动车原状。

对噪声污染的处罚本来就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可依,现在,上海新规更具可操作性。

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,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,其中就包括原来不被重视的噪音干扰,宁静的城市环境已成为每位市民的心愿。但是,现在各种噪音超标却十分普遍。噪音的制造者,对噪音超标,并不认为已经涉嫌违法,比如一些摩托车车主,为了追求刺激,竟然拆掉消音器。而执法部门,对噪音污染,远没有像污水废气的污染那样“零容忍”。也因此,既降低了噪音污染的风险成本,也使得执法缺乏应有的威慑力,形成了噪音污染屡禁不止的恶性循环。

显然,只有加大风险成本,治噪才能落到实处。也因此,上海立法严禁“车辆噪音扰民”,如此对噪音的“零容忍”,值得各地效仿。(作者为浙江自由撰稿人)

责编:俞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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