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随地吐痰或便溺行为说再见

来源:太原晚报 2019-04-18 08:17:32


——聚焦十四类将受到处罚的不文明行为(1)

《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,公民应当遵守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,不得随地吐痰、便溺。

《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第三十四条,违反本条例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、采取补救措施外,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:

(一)随地吐痰或者便溺的。

“从小,家长、老师就教导我们,不能随地吐痰。但生活中,随地吐痰的现象却常见。”杏花岭区五一路小学一位学生表示,自己很厌恶随地吐痰,自己绝对不会随地吐痰。

如这位小朋友所说,这类现象确实不少。经营副食店的小吕说:“我做生意多年,有些人抽着烟买完东西后在店门口把烟头一丢,再吐口痰,这样的行为看着很不爽。”小吕说,她很反感随地吐痰的人。市疾控中心医生说,呼吸道疾病传播途径中,最主要的是随地吐痰。根据相关资料,一口痰风干后,其所携带的结核病菌可在潮湿阴暗的环境下生存10年以上,而在阳光下则只能存活2个小时。“所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不随地吐痰,对控制呼吸道传染疾病至关重要。”该医生说。

除随地吐痰,随地便溺的不文明行为也时有发生。市民蔡女士反映,她家楼下的马路有很多汽车维修店,这些店内没有厕所,顾客和店员都在她家小区院墙墙角小便,小区的围墙也成了“便溺墙”。“我都不敢开窗户,即使是冬天,开窗也能闻到一股臭味。”蔡女士说,其实离这里不到200米就有公厕,但这些人已养成习惯。在我市一些打工者聚集的路段,也有人在附近的墙角、绿化带随地小便,有的人甚至从坐的地方起来后,一转身就直接在身后的绿化带里小便。一位女士气愤地说:“大白天不避行人公然在路边小便,让我们这些女同志碰上,非常尴尬、难受。”

环卫工人们可以说是和痰液打交道最频繁的人了。环卫工人李师傅在柳巷附近做环卫工人已有两年多的时间。“这里人流量比较大,每天清理的痰迹有多少自己也记不清楚。”李师傅说:“春天冷暖交替,感冒的人多了,随地吐痰的人也多了。”李师傅和他的同事呼吁:希望市民们不要随地吐痰,爱护环境是大家共同的责任。

一个细小的行为,不仅给大家留下了坏印象,更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。作为城市的一员,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民共同的梦想和荣耀,关系着市民福祉。每一个人都应积极响应号召,齐心协力,创造优美环境。

《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,公民应当遵守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,不得随地吐痰、便溺。有随地吐痰或者便溺行为的,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、采取补救措施外,并处以罚款。近日,我市将开展《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联合执法工作,通过联合执法,引导市民维护公序良俗、引领社会风尚、推动社会文明进步。

李杰华

责编:俞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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