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警方集中开展犬类专项整治

半个月下发“责令整改通知书”28份、查处涉犬警情30起

来源:太原晚报 2019-05-01 07:49:48


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实施《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引导和规范养犬市民的文明行为,全力推进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,为二青会营造安全、舒适的社会环境,市公安局从4月12日至6月11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犬类专项整治行动。行动开展半个月以来,截至4月30日,全市公安机关严格执法,成效显著,共下发“责令整改通知书”28份、查处涉犬警情30起。

此次犬类专项整治行动以我市六城区、综改示范区及三县一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为整治重点,对居民小区、公园(包括滨河东西路两侧的草坪内)、广场、商贸繁华地段、主要人行便道进行重点整治。重点查处以下问题:违反《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规定,携犬外出不系牵引带的;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场所的;在重点区域内饲养禁养犬种的;犬只伤人的;在重点区域内饲养符合《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规定的犬种,但未办理犬证的。

专项整治行动中,公安迎泽分局、公安杏花岭分局加大对滨河东路沿线的巡查力度,对违反《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规定,携犬外出不系牵引带的的市民,下发“责令整改通知书”25份。4月16日,公安尖草坪分局新城派出所民警在大东流附近巡查时,发现李某携犬外出未给犬只系牵引带,依法对其做出处罚。4月22日,针对市民反映某小区流浪犬较多的问题,新城派出所组织专人清理。行动中,共收容流浪犬5只,及时消除了流浪犬隐患问题。4月26日,公安万柏林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千峰派出所民警,在某小区开展依法养犬、文明养犬教育活动。对在户外遛狗不系犬绳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纠正,并当场下发“责令整改通知书”3份。

截至目前,处以治安处罚2人,收缴流浪犬131只。办理注册登记、年检犬证131个,检查携犬外出人员142人次,对于未按规定办理犬证的26人进行批评教育,并督促其限期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犬证。

下一步,我市警方将继续加大犬只管理工作力度,动员和督促养犬者办理养犬注册登记,使养犬人懂得文明养犬、自觉规范养犬、自我约束养犬,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犬类问题,同时,引导群众积极参与,主动监督举报不文明养犬行为,真正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各种犬类问题。

(全媒体记者杨沫裴怡杨宇雨)

责编:俞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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