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然气调价听证会昨日举行

来源:太原晚报 2019-07-30 22:21:43


本报讯 (记者何宝国)我市城区核定配气价格、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和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听证会7月29日举行。对于两个调价方案,23名听证会参加人中,17人选择方案一,6人选择方案二。

目前,我市有3家天然气供气企业,分别为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、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、山西国新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,涉及居民用户139.8万户。《太原市管道天然气定(调)价成本监审报告》显示,经审核三家天然气企业,综合确定我市城市管道天然气单位配送成本为0.35元/立方米。在市发改委提出的两个方案中,经测算对每户居民的影响,方案一按平均用气(15立方米)每月增加支出5.25元,每年增加支出63元,按一阶最高气量(26立方米)每月增加支出9.1元,每年增加支出109.2元;方案二按平均用气(15立方米)每月增加支出5.7元,每年增加支出68.4元,按一阶最高气量(26立方米)每月增加支出9.88元,每年增加支出118.56元。23名听证会参加人发表了各自的观点。17人选择方案一,主要理由包括:现行天然气价格执行多年,上游天然气价格、居民收入等情况发生了变化,在居民承受能力范围内,调价可以理解;居民希望少涨一些,方案一比较平稳,方案二价格调整幅度有些高等。6人选择方案二,主要理由包括:天然气需求量大,应保障安全稳定供气,调价对生活影响不大;天然气供应不足,有的企业半数气量需要以较高价格竞买等。同时,消费者参加人希望,价格调整的同时,企业应提供更好的服务。如定期上门入户检查天然气设施运行状况,及时排除安全隐患;逐步安装智能交费设备,用户可以利用空闲时间交费等。

也有参加人表示,价格调整的核心问题不是选择方案一还是方案二,而在于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。实施联动机制,价格调整无需经过复杂的程序,也有助于兼顾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。关键在于如何确定成本和企业合理收益,从而确保价格调整处于合理区间。

在听证会上,记者了解到,对使用管道天然气的低保家庭用户,不再实行低价格政策,而是对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户证明的低保户,每户每月免费使用5立方米气量,超过部分按同城同价原则执行。实行新政以后,低保家庭用户每月使用26立方米天然气(第一阶梯最高气量)的支出与现行收费标准支出相当;如果节约使用,月支出减少。7月29日至8月4日,社会各界还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(电话:3183156,邮箱: wjjspc@163.com)。 市发改委将根据听证会以及征集意见和建议情况,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,经审价委员会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,择机出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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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,市发改委以综合配气价格0.79元/立方米为测算基准,提出听证方案。

方案一:拟核定居民配气价格为0.59元/立方米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档销售价格由2.26元/立方米上调为2.61元/立方米,第二档销售价格由2.71元/立方米上调为3.06元/立方米,第三档销售价格由3.39元/立方米上调为3.74元/立方米。学校、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标准的非居民用户的销售价格由2.49元/立方米上调为2.84元/立方米。

方案二:以减小分类配气价格差距为目标,分三年逐步实现居民与非居民配气价格达到综合配气价格水平。核定居民配气价格为0.62元/立方米,与综合配气价格0.79元/立方米差价0.17元/立方米,分三年逐年上调,直至与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调平为止。此次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档销售价格由2.26元/立方米上调为2.64元/立方米,第二档销售价格由2.71元/立方米上调为3.09元/立方米,第三档销售价格由3.39元/立方米上调为3.77元/立方米。学校、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标准的非居民用户的销售价格由2.49元/立方米上调为2.87元/立方米。之后在三年国家居民门站价格不调整的情况下,居民销售价格以配气价格为基础逐年上调。

我市拟建立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。当上游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调整时,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可作相应同向调整。其中,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整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一次,调整额不足0.05元/立方米,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

责编:俞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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